晋建城函〔2022〕1616号
各市城市(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长治市、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及我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动态考核资料进行了审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燃气主管部门根据省厅印发的动态考核结果,将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统一加盖动态考核章。
二、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动态考核的视为不合格)的城镇燃气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至合格。
三、各市行政审批局根据省厅动态考核结果,做好2022年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换证工作。
联 系 人:张学帅
邮 箱:sxcsrjb@163.com
联系电话:0351-3581193
附件:
1.燃气经营企业动态考核结果合格名单(583家).doc
2.燃气经营企业动态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名单(152家).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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