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6-30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各市住建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中心)、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函〔2022〕1059号)的资历条件中“获得全日制理工类硕士学位及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工程师或职业资格且聘任的;”更改为“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即任工程师满4年,2018年底前取得工程师或职业资格且聘任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 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