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6〕27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科技工作者厚植报国情怀、发扬奋斗精神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激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工作者攻坚克难、勇攀高峰的爱国之情和强国之志,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新征程上建功立业,按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6年山西省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时间
(一)主题:奋进“十五五”科技谱新篇
(二)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和对科技工作者的殷切期望。广泛宣传党中央科技强国战略部署与统筹领导方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者的暖心寄语。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领住建领域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开展走访慰问科技工作者等活动,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建言献策,推进住建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深入宣传“十五五”科技创新重大部署,全面展示住建领域“十四五”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科技创新精神。聚焦住建领域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等新要求,围绕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战略部署,在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参观研学、专家讲座、短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弘扬科学家精神,解读重大科技政策,展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成果。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地市要积极举办科普讲解、科学实验展演等活动,动员社会公众及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组织科技人员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理念和科技知识,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活动主题,针对公众切实需求,结合自身科技资源,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确保科普活动安全有序、丰富多彩。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集中做好科技活动周期间科普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行业创新意识。
(三)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防护举措,抓实活动组织管理,强化安全防范与科技保密工作。各承办单位主动联动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细化安保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各项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四)突出求真务实。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本着简约务实、突出特色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不搞“面子工程”,不增加基层负担,力戒打卡、排名等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
(五)做好总结反馈。各市要及时做好科普活动总结和反馈工作,于6月8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相关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发送至我厅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351-3580513
邮 箱:szjtkjc@163.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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