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4-02-22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晋建质函〔2024〕20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勘察、设计企业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2023年,我厅开展了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范围为全省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部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抽取勘察、设计单位33家,其中设计单位24家,勘察单位9家。

设计单位重点检查施工图上传数字化管理平台情况;质量管控制度建设情况;施工图文件签字或盖章齐全情况;内部质量检查情况等。勘察单位重点检查质量管控制度建设情况;勘察纲要、勘察报告盖章程序执行情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单位

1.施工图上传方面。部分设计单位存在未将已完成的施工图文件全部上传至“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情况。

2.签字、盖章方面。部分项目图纸未加盖注册章;部分图纸、计算书未签字;个别单位图签中缺少审定人姓名打印及签字;个别项目目录签字与施工图图纸签字不一致,校审意见单签字与图纸人员不一致;省外分支机构普遍存在封皮无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的签字或盖章等。

3.人员资格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工程师担任审定人;存在专业助理工程师担任设计人等问题。

4.重要工程论证方面。部分项目缺少专家论证意见书和总体专家论证意见,仅上传了意见回复;个别项目重要工程论证时间早于消防审查合格书出具时间;部分属于重要工程的项目未在封面或说明中明示。

5.其他方面。计算书上传平台不全;部分项目校审记录单专业缺失,签字不全;部分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勘察设计单位整改情况复核意见处未标注日期等。

(二)勘察单位

1.签字、盖章方面。部分项目勘察报告中缺少审核、审定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与审定人为同一人;勘察纲要、土木实验缺少责任人签字或盖章等。

2.归档资料方面。归档资料缺少技术安全交底、外业钻探、土木实验等记录,归档资料不全;缺少报告的校审记录及完工项目的地基验槽记录;缺少勘察委托书,缺少项目负责人对外业以及土木实验的记录等。

3.重要工程论证方面:随机抽检的项目中,存在由于场地或地基复杂,应进行重要工程论证,而勘察单位未按要求标识,未见重要工程论证相关资料。

4.其他方面。部分项目勘察纲要内容不完善,人员安排、进度计划不明确;现场作业人员中司钻员、描述员人数不足,个别记录描述员前后笔迹不一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做好整改;并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从制度和管理上加以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未按要求将勘察设计文件全部上传至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要在发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

(二)加强企业管理,抓好质量管控。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等文件,特别是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要加强驻晋分支机构管理,切实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相关检查,从源头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组织属地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整体水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2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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