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第178号)

发表日期: 2023-04-23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处

晋建市函〔2023〕178号


厅“双随机、一公开”领导组成员处室:

为统筹推进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依据我厅《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公告〔2022〕22号)的相关内容,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分级分类,提升监管效能

各成员处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结合省发改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在监督执法检查中常态化运用。

二、强化结果运用,形成监管闭环

各成员处室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抽查任务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全面、及时将检查过程、结果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及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做好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依法惩处和联合惩戒,形成全流程监管闭环。


附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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