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3-31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晋建质函〔2022〕55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建筑勘察设计单位,高等院校,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家库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质字〔2019〕156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对原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和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建立我省危大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有关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专业经验丰富,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三)具有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职业资格(无国家一、二级注册职业资格划分的,以国家注册职业资格为准)或具有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突出贡献并在业内得到同行认可。

(四)原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聘期内参加过所申报专业范围中不少于3项的危大工程论证工作业绩;新申报人员近5年内负责过所申报专业范围中不少于5项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工作或参加过所申报专业范围中与危大工程有关的安全质量问题处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等。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适当的时间参与并能胜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施工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具有高专业技术水平且丰富专业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不宜超过70周岁。

三、申报专业分组

专家库分为岩土工程、模架工程、吊装及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及其它工程四个专业组,具体分组情况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业分组范围》(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入库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经所在单位审核相关条件后,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在单位)汇总统一上报;已退休人员也可经省级专业社团组织或两位原专家库的首席专家核实相关条件后可单独上报。

(二)申报人员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与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各市主管部门(单位)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于4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同时将附件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aqzjk@163.com。

(三)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专业社团组织、原专家库首席专家要认真做好申报人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照专家条件择优遴选,切实推荐出优秀专家。

联系人:史向红

电  话:0351-3580075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业分组范围.docx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3.身体健康承诺书.docx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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