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优秀案例的通知(第542号)

发表日期: 2022-03-31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管处

晋建市函〔2022〕54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综改区住建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晋建市字〔2021〕70号),深入了解我省智能建造发展现状,推广我省先进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提高我省建筑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征集一批山西省智能建造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注册地在我省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企业或建筑产业基地,积极采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建筑产业链各环节中持续深化应用,不限权属主体、投资主体、实施主体和使用主体。征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别:

1.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级平台,提升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的项目级平台等。

2.智能设计。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优化软件、协同设计平台软件等。

3.智能生产。包括预制构件、外围护部品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厨卫部品部件、门窗、设备管线等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

4.智能施工。包括使用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备的项目,及应用BIM技术进行投标方案演示、工艺模拟、场地规划管理、施工方案模拟、远程视频监控、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监测、成本管控、竣工交付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5.智能运维。包括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利用基于BIM的管理平台对项目进行空间管理、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视频、安防管理等应用的智能运维平台。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智能建造工作创新制度、管理模式,以及对推动智能建造发展有利的技术、产品,也可一并报送。

二、征集方式

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征集和报送智能建造优秀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主管部门调研推荐。各市住建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智能建造研发、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整理并向省厅直接推荐优秀案例。

2.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可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平台,一级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面向社会组织、企业宣传和广泛征集优秀案例。

三、申报条件

1.案例的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及省内BIM咨询服务或软件开发企业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一家单位负责组织申报。

2.申报主体应为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无权属争议。

3.案例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山西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同有关印证材料原件一并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省厅。

2.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对申报案例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审核通过的,于5月30日前将推荐函(附件2)及推荐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二份报我厅。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的研发水平、应用效果、案例创新点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审核遴选,符合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适时组织推广宣传。

4.各市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要认真做好案例推荐工作,明确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全面梳理智能建造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推荐一批我省在智能建造发展方面典型案例。各市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工作联系人(附件3)请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厅。

联 系 人:王  乐   郝胜利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邮    箱:sxsjstscc@163.com


附件:1.山西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2.推荐函.doc

      3.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优秀案例工作联系表.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3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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