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撤回大同市平城区鑫海建筑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54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公告(第5号)

发表日期: 2022-06-21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处

公告〔2022〕5号


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我厅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2〕228号),要求山西唯美建设有限公司等89家企业限期整改,并对企业资质信息进行了公示。整改期间,大同市平城区鑫海建筑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54家企业(详见附件)未提交申述材料或申述材料不予认定,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

各市应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并收回资质证书,于2022年6月24日前上交省厅审批处。

联系电话:0351-3580010/7731389



附件撤回资质企业名单(54家).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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