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测定的通知(第17号)

发表日期: 2019-01-28 来源:

晋建标字〔2019〕17号

 

各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10号)精神,从即日起不再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合同约定采用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发承包双方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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