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188/2021-10295 | 信息类别: | 评比表彰 |
发布机构: | 人事处 | 签发日期: | 2021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表彰山西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晋人社厅〔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乡)管理局、房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住建厅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推动全省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团结务实、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0个单位“山西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马志宏等100名个人“山西省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70个企业“山西省住建系统优秀企业”称号,授予贾盛华等140名个人“山西省住建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和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努力推动我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和劳动模范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进住建事业改革发展、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而不懈奋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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