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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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150188/2020-09956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人事处 签发日期: 2020年11月04日
标      题: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4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11-04 发布机构: 人事处

根据《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方案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1日09:00

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六楼会议室(建设北路8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综合知识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6.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接到通知后,需明确本人是否参加资格复审的意见。若不参加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2.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3580068

附:报考省住建厅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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