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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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140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处 签发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建设函[2025]44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5-12 发布机构: 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处

尊敬的蔺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运城市政府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对推进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新绛古城于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内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3片(分别为新绛贡院巷至三楼衙署历史文化街区、新绛安子巷历史文化街区、新绛常家胡同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724处,历史建筑42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3项,各类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4位,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为加强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省级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部门和运城市政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强化工作部署指导。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健全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测绘建档、保护法规、保护规划、保护利用等制度体系,印发相关政策文件,按年度编制印发《城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点》,为新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系统指导。

2.持续完善保护名录。省住建厅指导新绛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公布、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从2020年开始,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分批对新增历史建筑下达测绘建档补助资金,新绛历史文化名城42处历史建筑全部获得补助,并完成测绘建档。

3.推进保护规划编制。目前,省住建厅指导新绛历史文化名城完成了《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省级技术审查、住建部技术审查、各厅局意见征求,待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复。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利用工作,从2011年开始,全省累计补助11540万元,其中,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累计补助1043.78万元,占比达9%。近年来,省文物局对新绛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2023、2024年在国拨和省拨资金中分别支持专项经费700余万,用于稷王庙抢险修缮和壁画修复、乔沟头玉皇庙围墙抢险修缮、北池稷王庙护坡抢险加固、苏阳稷王庙保护修缮等。2025年还将继续支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800余万元用于龙香关帝庙彩塑保护修复、新绛县护国善庆寺保护修缮、石家庄三天圣庙保护修缮、净梵寺大殿抢险维修工程等项目。2011年以来,省文旅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共争取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4.47亿元;2015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5716.6万元,年度预算安排由2015年的270万元增加到2024年的1000万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5.66%。

5.加强宣传交流培训。对接新闻媒体宣传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推荐指导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拍摄中央一套《文脉春秋》大型文化系列纪录片,并成功播出,取得显著社会反响;作为全国首批宣传名城,在学习强国“周游名城”专栏上推出,有效提升了新绛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关于加大对新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和落实,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报审报批。积极推动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请省政府批复。指导新绛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安子巷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报审报批,为新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2.多措并举拓宽保护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将历史文化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指导新绛积极跑部对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对已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库的新绛安子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省级层面,联合省财政在专项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资金、文旅资源宣传推介资金、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申报下达等方面予以倾斜。另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新绛县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多方主体参与、奖励激励等机制,拓展资金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3.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技术支撑体系。省级层面将统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充实专家智库力量,着力破解基层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专业队伍薄弱、技术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低级别文物修缮方案编制的标准化指导,深化新绛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支持。针对古民居修缮维护与保护管理工作,我省多座历史文化名城已经出台了地方修缮管理规定。鉴于新绛古民居资源禀赋独特、保护价值显著,建议新绛县人民政府牵头研究制定县域古民居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基层实践为省级层面完善历史建筑保护法规政策提供有益经验。

4.强化部门合作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健全文旅融合发展多部门协同机制,支持新绛依托新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旅游名城名县名镇名村;结合城市更新项目,重点实施一批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等项目,提升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所在地人居环境,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支持非遗项目进社区、进景区展演展示常态化,助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特色文旅品牌建设,带动新绛历史文化名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5.加强新绛历史文化名城宣传力度。加强与宣传、文旅、文物等部门的对接,联合主流媒体广泛策划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宣传、推广和交流活动。积极争取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等重大展会宣传展示机会,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展示展销活动,让新绛文化项目、产品走出去,进一步提高新绛历史文化名城社会关注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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