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2656 | 信息类别: |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村镇建设处 | 签发日期: | 2025年05月12日 |
| 标 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3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晋建村函〔2025〕44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6日 |
晋建村函〔2025〕448号
栗翠田代表: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这一建议详细梳理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现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我们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了此建议,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拓展城乡一体化服务等方式,组织多方力量参与运行管护服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化运行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规范管理。
二是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统筹衔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优化设施设备布局,积极对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将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纳入服务范围,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8%。
三是协调做好资金保障。协调省财政厅持续加强省级资金保障,逐年安排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效率和清运能力。
四是加强终端处置管理。进一步完善县级终端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30年实现焚烧能力覆盖全省各县(市、区),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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