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 2023-09-15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我处在深入学习贯彻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文件要求基础上,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的通》(晋建房规字〔2023〕178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管理、行业自律、部门联合监管等方面均提出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重申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屋买卖、租赁提供居间、代理等经纪服务的中介机构,需办理营业执照,并严格落实机构和人员备案制度。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落实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服务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

(三)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从房地产经纪行政主管部门、从业机构等方面,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规定要求

(四)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提高行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联合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切实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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