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4-0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质量,确保我省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专业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正高级工程师(教授),重新组建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

(一)建筑工程专业(13个)

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

(二)建材工程专业(3个)

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成绩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四)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聘满一年以上。

(五)评委库成员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含58周岁)以下,被推荐评委库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被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的评委库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二)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分类、资格审核,并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入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推荐专业类别和基本条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切实把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本专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推荐出来,共同建立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评审专家队伍。

(二)各单位和被推荐人员要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相关表格可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下载。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3580225

电子邮箱:sxszjtgpw@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    编:030013

附件: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xlsx

      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一览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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