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4〕11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按照《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对新申请的4家保证人(2家保险公司和2家工程担保公司)进行了审查,均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1日
(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建设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编:030013备案序号: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702070059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