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2〕116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按照《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等3家保证人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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