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4-12-30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晋建质字〔2024〕107号)规定,我厅对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等八个专项资质,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审查结果持有不同意见,请向我厅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欢平

    电    话:0351-7731083

    电子邮箱:sxsjsgczljcsp@163.com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表.xls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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