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告字〔2023〕34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全程网办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规函〔2022〕132号)的规定,经审核,准予张晋霞等66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段文军等150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杜建国等252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殷静凯等132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高丕丕等446人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申请,准予邢羽等101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山西正和通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4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准予李超等888人更换电子注册证书申请。
附件: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符合条件人员(662人).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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