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告字〔2023〕29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菅瑞等1000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芦建鑫等972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党淑芳等147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申请,孔候平等133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信息变更申请,毕俊峰等94人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符合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1000人).xls
2.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972人).xls
3.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147人).xls
4.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133人).xls
5.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94人).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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