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建村字〔2014〕1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文广新局、文物局、财政局,太原、晋中、忻州市规划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建村〔2012〕125号),在各地初步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以下简称四厅局)决定将吕梁市文水县孝义镇上贤村等45个村落(具体名单附后)列入山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现予公布。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支持和宣传力度,继续做好传统村落调查与申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开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性抢救、传统街巷和周边环境整治,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对经评审认定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四厅局将分批列入山西省传统村落名录,已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四厅局将对其保护发展情况予以监督指导。
附件:
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单.docx(45个)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文化厅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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