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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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2390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村镇建设处 签发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3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建村函〔2024〕56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村镇建设处

晋建村函〔2024〕564号

阮翔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得很好,深入分析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对推进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您提出的五项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性地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省直7部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对接宣传、文旅、文物等部门共同做好传统村落宣传展示,讲好山西传统村落传承发展故事,在全社会广泛凝聚起保护传统村落的共识和力量。

二是打造典型示范样板。扎实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指导传统村落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整合村落特色资源,在推进保护与文旅、康养、研学等产业有机融合上下功夫,谋划实施一批典型示范项目,打造1个国家示范市+5个国家示范县+10个省级试点县的“1+5+10”试点示范,探索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山西经验”。

三是提升村落人居环境。支持传统村落开展濒危传统建筑抢救性、复建性保护,保护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建筑,保护街巷、公共空间、古树名木、遗址遗迹等历史要素和民俗文化,保持传统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及周边建筑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联。以人为本开展民生改造,支持传统村落加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改造后的民居有序发展乡村民宿等,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四是推动数字化保护。积极推进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工作,并推动测绘成果应用于传统建筑修复改造、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整治等,提升保护利用水平。

五是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指导各级主管部门落实《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性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坚持不搞大拆大建,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积极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鼓励规划、建筑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入村开展服务,培育传统建筑工匠,传承发展传统营造技艺,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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