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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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1176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签发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1号 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建城函〔2023〕28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1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尊敬的梁丽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要向您说明的是: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镇生活垃圾产量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如何通过科学的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进而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全国各地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我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我省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将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立了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等 23个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文件指示,我厅研究制定了《垃圾分类和利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形成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和利用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设施建设。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了与各市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体系,并采取工作调度、检查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投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0座,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49万吨/日。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92万吨/日。设市城市已建成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7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3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96%,提前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到十四五末,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的目标任务。11个设区市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太原、大同、忻州、晋中、长治、晋城、临汾7市已建成投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1010/日,朔州、吕梁、阳泉、运城力争明年全面建成。

    三是主动对标一流。为充分学习借鉴垃圾分类先进省份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对接住建部安排我省与浙江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交流协作,共同出台了《关于浙江省--山西省生活垃圾分类“11”交流协作工作方案》,为下一步促进交流协作,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下发《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尽管我们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鉴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投入大、见效慢等特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慢、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效不明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与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做更深入的研究,认真采纳,全力落实,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普及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标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我们将协调省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等部门,在进一步加大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尽快从省级层面出台激励型有偿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构建多层次、全领域的有偿垃圾分类回收体制。从实际层面实现群众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思想的转变。指导各市足量配备各类垃圾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优化垃圾收运路线。

    三是加快设施建设。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我省实际,督促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指导各市抓紧开展项目可研、环评、土地、立项等工作,成熟一批、开工一批,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建成投产,努力提高我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加快工作进度,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尽快建成投产。

    四是加强院企合作。鼓励科研院校与企业合作,推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市场化运用,加大技术研发,提高有餐厨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五是加快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指导各市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分类推进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健全城乡可回收物、二手商品、废旧物资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大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公益性兜底回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财政补贴机制。省财政在各地市财政补贴低值可回收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支持。建立健全区县(市)级补贴为主、地市级补贴奖补和省级适当奖励的全省低值可回收物补偿机制。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垃圾分类及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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