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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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2008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处 签发日期: 2022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12号提案的答复(第855号)
发文字号: 晋建市函〔2022〕85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8日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12号提案的答复(第855号)

发布日期: 2022-05-18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处

晋建市函〔2022〕855号


张天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西民营建筑装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山西民营建筑装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近年来我厅紧盯建筑业发展动态和趋势,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企业帮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筑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建筑市场信用监管方面。一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我厅出台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建筑业企业开展年度信用评价,2019年以来,累计完成完成4200余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并评价结果为“D”级的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引导企业诚信意识持续提升。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将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进一步压实各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2021年累计查处问题项目247个,处罚1300余万元。在招投标监管方面。推动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改革,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健全全省住建领域招投标监管机制,完善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遏止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行业准入壁垒的现象;制定住建领域招投标监管权责清单,厘清部门职责、明晰监管方式及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并在住建领域推动开展了招投标活动主体承诺制改革,采取一项目一承诺方式,压实招投标活动五方主体的四级责任人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建筑市场服务方面。一是开展入企服务工作,针对建筑业中小企业开展入企服务,成立省、市、县级建筑业入企服务专班,梳理建筑业中小企业提档升级名录,印制工作指南和惠企纾困政策汇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诉求、送去政策支持。指导全省各级住建部门上门服务,深入建筑业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答诉求,帮扶企业纾困解忧。二是分层分级研判解决。通过强化跟踪服务,及时明确诉求责任部门和办理层级,有效提升服务效果。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到疑难问题“集中会诊”,加快解决。2021年,全省各市、县建筑业专班现场服务建筑业企业共916家,解决企业诉求255条。在拖欠工程款清欠方面。一是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会同省发改、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明确了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结算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项目概算的编制,根据合同工期明确建设资金到位比例,加大在建项目资金支付保障力度,建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着力解决“工程款结算难、结算慢”问题,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二是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好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各项政策要求,有效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根治欠薪问题的有效机制。

同时,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及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民企税费负担的建议”内容,在政策支持方面,山西省税务局于2018年底印发《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从精准落实扶持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等方面提出30条支持措施。一是“营改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民营装饰企业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可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二是简并税率及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降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至9%,加大减税力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三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装饰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其他普惠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制度。如落实落细留抵退税相关税收政策,环节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发展。在工作落实方面。山西省税务局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全力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落实落细政策。统筹做好民营经济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二是强化宣传辅导,畅通政策落实。各级税务机关集中优势、创新方式、加大力度,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分类梳理归集民营建筑企业涉税政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诉求。三是优化办税流程,提供精细服务。通过推进主附税合并申报及电子化、要素化填报模式,有效减少申报次数,缩短申报时间,提升了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主动担当作为,从四个方面支持民营建筑装饰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压实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为诚信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巩固入企服务成效。引导业务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联合重组,形成规模效应,加快资质成长步伐。组织各市深入挖掘装饰行业具备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建立后备企业扶持库,帮扶其尽快提升资质等级,开拓高端市场,打造行业精品。四是推动税收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抓实抓细民营建筑装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坚决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税收负担。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王  乐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8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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