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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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1997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签发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建村函〔2022〕94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5-27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晋建村函〔2022〕942号


阴建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得很好,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工作,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需要向您说明的是:

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3年起,省政府启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3.46亿元,用于开展乡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建立了乡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结合财力、区位、地形、人口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1.3%。

三、关于您提出的“做好垃圾回收定时清运”的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交通便利、便于作业的原则,科学设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和垃圾直收直运车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效率,杜绝垃圾露天堆放、随意倾倒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绩效评价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每年度对各市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长期未整改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是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广PPP等政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积极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专业企业运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确保治理成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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