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租房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第476号)

发表日期: 2018-04-25 来源:

晋建保函〔2018〕4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

2013年我省启动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住房保障监管工作以来,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资等方面体现出了数字化信息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优势,极大提高了全省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数据查询、决策部署的管理水平。但公租房分配及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等方面没有完全纳入平台管理,没有发挥出平台的最大管理效能,2016、2017连续两年住房保障跟踪审计都将此问题列为整改事项要求抓紧整改。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租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等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坚决彻底完成审计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公租房和租赁补贴平台报送制度

各市要深刻认识到平台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从即日起,严格执行公租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数据统计的平台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分配发放、及时录入,省厅将从现在开始于每月28日前由平台统一提取相关进展情况,予以通报,不再接收其他方式的数据报送。

二、严密组织、分步实施,抓紧完善前期数据补录工作。

1、对已录入平台的公租房项目要进一步核实项目分类(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或长期租赁)、套数、面积等基本情况,及时修正、完善。

2、对已纳入公租房建设计划,未录入平台的项目要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补录工作。

3、2017年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分配信息、租赁补贴发放信息、已盘活项目信息等补录工作要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4、全部公租房项目分配信息的补录工作要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督导,确保录入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录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每月未按要求录入进展情况的,视为当月无进展,将以月通报形式抄送各市主要领导;未按要求时限完成补录工作的,将作为年度未完成任务提送审计部门。

 

联 系 人:秦思敏  刘兰萍

联系电话:0351-3580327  17735113726(业务咨询)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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