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1-11-08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主题教育“三基建设”办公室《全省“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晋学明电〔2018〕1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做好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处室(单位)的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工作。
二、评价对象为参加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的全体人员。
三、评价分值由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处室(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评鉴人为分管厅领导,其他干部的领导评鉴人为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民主评议范围为所在处室(单位)参加测试的全体人员。
四、请各处室(单位)于7月26日前完成评价工作,并填写附件2、附件3表格,于7月27日前报厅“三基办”(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电子版表格从此邮箱(账号:tingsanjiban@163.com,密码:sjb3580068)自行下载。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表由各处室(单位)留存备查。测试成绩由厅“三基办”汇总整理后,统一下发各处室(单位)。
附件2: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3: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培训和测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
厅“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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